各学院(流动站)、博士后: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号)有关精神,2025年度将开展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参加评估的为2022年1月1日前设立的20个流动站。
二、评估工作进度安排
评估工作按照工作准备、数据填报与自查、数据整理与核查、数据统计与评定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1月16日—1月27日)
学校制定综合评估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数据填报与自查阶段(2月5日—3月20日)
1.学校依据综合评估要求在线填报“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
2.各学院(流动站)组织在站和出站时间不满6个月(截至2025年3月20日)的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请各流动站秘书将所有在站博士后填报的系统数据截图及支撑材料电子版于3月10日前打包发送至博士后管理科邮箱。
3.合作导师登录“博士后工作评估”系统(合作导师登录账号由人力资源处统一分配),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博士后招收人数少于5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导师调查问卷数量为实际在站人数;大于或等于5人的,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填写数量不少于5份,合作导师调查问卷于3月10日前完成。
4.各学院(流动站)依据《博士后流动站评估指标(2025)》(附件1),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综合评价,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价表》(附件2),于3月1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科。
(三)数据整理与核查阶段(3月21日—6月20日)
1.实地检查
省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参评设站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参评设站单位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博士后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
2.数据反馈(5月12日—5月30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博士后招收情况、博士后科研项目情况、博士后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博士后人员、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并组织专业科技信息机构,对采集的博士后科研成果数据进行检索、查证。
(四)数据统计与评定阶段(6月21日—8月31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处理评估数据,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在此期间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
三、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布。对评估不合格的流动站将根据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设站。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估数据中“招收选拔”“培养使用”“成果产出”三项一级指标中的绝大部分数据,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参评设站单位填报。为保证本次及今后评估数据采集的完整性,请各学院(流动站)组织好本单位博士后人员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站期间成果”的补充填写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博士后人员在系统中真实、完整地填写成果数据。
(二)各学院(流动站)要高度重视博士后评估工作,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要求,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把评估工作作为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同时,重视安全保密工作,确保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无涉密内容。为不影响评估工作的整体进度,逾期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参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3)。
联系人:陈琨
联系电话:87971888
邮箱:bsh@yz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