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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15号),决定开展2026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开展新设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备跨学科视野、原始创新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国际化水平的高层次复合型青年工程技术人才,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决定试点开展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新设站工作。申请新设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专业范围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工学、农学学科门类中可授予博士专业学位的12个专业学位类别。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机械、农业、兽医。

(二)设站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学位类别的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并已有在读博士生。

2.申报单位已设立至少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已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

3.具有一定数量的在工程技术领域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丰富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时应选聘一批企业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建立校企双合作导师队伍。

4.在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攻关能力与工程实践研究基础,具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近5年内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企业横向合作项目等。

5.与相关领域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重点企业已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能够联合招收培养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

6.申报单位与联合培养企业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良好的技术研发平台和充足的科研经费,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技术创新性和工程实践价值,并能够共同制定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侧重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和工程实践成果的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考核评价方案。

7.能为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在站期间薪酬水平不低于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标准。

8.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须在联合培养企业开展不少于一年的研究工作。

9.每个设站单位限申报一个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新设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310-325

相关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第一稿,不含附件材料)

相关学院院长

326-410

组织第一轮形式审查,将意见反馈给

相关学院修改,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第二稿,含附件材料)

人资处

411-425

组织第二轮专家评审,将意见反馈给

相关学院修改,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第三稿,含附件材料)

人资处

425-430

组织网上集中填报,报送正式材料

人资处、相关学院

三、申报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通知本地区、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严格审核把关,精心组织做好新设流动站申报推荐工作。

2.申请设站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网上申报材料须与经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将影响上会评审资格。

3.要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按照保证质量、稳步发展的要求,确保新设流动站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研条件,不断提高流动站设站质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对流动站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将被取消设站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琨

办公室:荷花池校区行政楼511

 话:0514-87971888

 箱:bsh@yzu.edu.cn


附件:2026申请新设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人力资源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202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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